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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危害案例

吉林临江:中学生感受世界末日给同学分发安眠药1999年6月5日下午,中学生徐某对班里同学说:“人类就要毁灭,地球也要爆炸”,为感受世界末日,买来一瓶安眠药发放给同学,一名女生一次吞服25片,所幸抢救及时保住了生命。该徐1998年6月开始跟着父母习练“法轮功”,升入中学后,对“法轮功”的非常痴迷,成绩急剧下降,经常在班里宣扬“法轮功”,一些同学也受到了影响。

河北承德:不满18岁的“法轮功”痴迷者残忍杀害亲生父母1999年3月20日凌晨2时,不满18岁的“法轮功”痴迷者李某,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在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该李曾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1997年参加了“法轮功”后逐渐痴迷,认为自己的父母是魔,而自己是佛,听“师父”的话除魔,最终酿成了惨剧。

江苏沭阳:万成彦持斧杀死8岁儿子并钉成“十字架”1996年2月22日凌晨3时许,“全能神”信徒、江苏省沭阳县村民万成彦为向“全能神”献上“宝血”,洗清自己“身上的罪恶”,“拯救世上万人”,用斧头猛击熟睡中8岁的儿子,残忍地用铁钉将儿子钉在“十字架”上,一个无辜的孩子惨死在亲生母亲的手里。

陕西西安:一男子杀妻除“邪灵”,向妻头胸腹部连砍十余刀陕西西安全能神信徒王涛相信妻子被“邪灵”附体,需要消灭肉体才能消灭“邪灵”,再由“邪灵”带来重生。2012年3月4日上午9时,王涛对妻子进行殴打、猛击后,用枕头捂住妻子的面部直至其窒息身亡。随后,王涛又用菜刀向妻子头部、胸部、腹部连砍十余刀。这一切结束后,王涛还希望附在妻子身体上的“邪灵”尽快死去,期待着“神”的来临,能使妻子“死而复生”。

济南案例:

1、孙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被判刑12年。山东某高校职工孙某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逐渐痴迷,思想顽固,长期结伙从事“法轮功”邪教活动,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本人及其家庭正常生活也造成了严重影响。国家取缔“法轮功”后,孙某自己购买了电脑、刻录机等工具,通过境外网站下载“法轮功”内容的反动宣传资料,大肆制作并散发传播。2010年10月10日,孙某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赵某某网罗青少年从事“血水圣灵”邪教活动。黑龙江省赵某某系“血水圣灵”邪教组织骨干成员。2010年,该赵在我市以开办公司为名,网罗拉拢了一批青少年从事邪教活动。这些人有的刚刚大学毕业,有的只上过高中,受其蒙骗参加了“血水圣灵”。他们在邪教组织精神控制下,有家不回,有工不做,不计报酬,无偿跟随赵某从事以商养教活动。2012年1月,公安机关果断出击,抓获赵某某等团伙骨干成员12名,该赵被依法判刑。

3、李某大量印刷“全能神”邪教书籍被判刑。2005年11月,李某认识了一名自称叫王某的“全能神”人员,李某按照王某的要求,印刷了《基督话语三百条真理问答》《神话语审判刑罚的经历》《经历基督话语审判的见证》等“全能神”书籍5.2万册,其他小册子8万余册,并运往山东省临邑县、聊城市、济宁市等地,非法牟取暴利。2006年11月,李某因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作者: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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