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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邪教特征

邪教是一个动态并发展着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不同时代,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表述。目前,西方国家对“邪教”的认定,是指那些极端、狂热且对社会具有潜在危害性的“膜拜团体”,而我国对“邪教”的认定,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尽管世界各国在对“邪教”界定上的文字表述有所不同,但其根本实质却是大同小异,阐述了邪教的基本特征。

聚敛钱财。教教主们几乎都有着寒酸的生活经历,抱有一个不甘贫穷的共同心理,且自己又无法在短时间内通过合法的途径改变命运而拥有更多的钱财,于是便想到了创立邪教组织,并利用它去骗取钱财,这就成了邪教组织的共同嗜好。它们为了追求金钱,不惜以各种名义手段将信徒的财产据为己有。它们不断变换各种花样,巧立各种名目,通过拜师收费、奉献捐款、天价培训、治病消灾、兜售法器、音像书刊、商业投资等手段,疯狂套取信徒钱物,直至信徒倾家荡产、损失惨重,以获取金钱最大化。

参与政治。当邪教组织发展壮大到一定规模之后,就会图谋参与政治,觊觎国家政权,于是与境外敌对势力进行勾联,并与之建立合作或雇佣关系,浅踏自己国家的法律,对抗自己国家的权力机关,抹黑自己国家的形象,妄图成为合法组织,图谋参与自己国家的政治。邪教组织利用人数多、分布地域广等客观因素,整合利用各种资源,诱骗教徒信众发动非法集会、聚众示威、散发传单等活动,以图制造社会影响,煽动民众情绪,获取社会认同。在被受到打击和取缔之后,邪教高层人员往往会被敌对势力接应而逃到国外,与境外敌对势力的勾联在一起,继续发布反政府言论,组织反政府活动。

残害生命。邪教组织通过各种方式给信徒戴上精神枷锁,或命令,或劝诱,或怂恿信徒按其“指示”行事,一步步将其洗脑,变成“扯线木偶”。由于邪教组织的恶意误导,让信徒自小习得的道德观念扭曲而被疯狂的邪教理论所取代,从而抛弃家庭、仇视社会、憎恨家人,从思想上切断了他们的后路,完全依赖邪教组织存活,绝对按照邪教教主“指示”行事,惟邪教教主之命是从,进而干出残害生命之事。从近年来发生的各类邪教案件来看,信仰邪教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被骗财、骗色的人司空见惯,被精神控制走向极端的人大有人在,残害无辜生命的事也时有发生。

精神控制。邪教组织创建初期,往往对宗教经文断章取义,曲解内涵,抓住其中只言片语,当作是邪教教义之精髓,崇拜之榜样。或假借“气功”、“灵修”等幌子,打着治病救人、祈福消灾的旗号,以暂时性的身体愉悦和“心神安宁”为引诱,骗取他人加入邪教组织。加入不明真相的人加入邪教组织后,邪教组织就会通过剽窃而来的“教义”,表面崇尚“真、善、忍”,标榜“日行一善”、“关爱他人”,对信徒进行强制洗脑,进而实施精神控制,迫使信徒产生过度依赖感,甚至排斥家庭、远离亲情、厌恶社会。


(作者:姜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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